企業申請信用修復辦事指南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3-07-0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一、信用修復對象
按照國辦發〔2020〕49號文件、《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等有關規定,信用修復的對象包括受到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當事人。
二、信用修復的方式
針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應當予以移出。針對被標記為個體工商戶異常記載狀態的,應當予以恢復。針對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應當予以提前停止公示。
三、信用修復的條件
(一)經營異常名錄信用修復的條件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辦法》第五條規定了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信用修復條件:
1.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并公示的;
2.已經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的;
3.已經更正其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公示信息的;
4.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當事人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的。
(二)行政處罰公示信息信用修復的條件
除《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或者僅受到警告、通報批評和較低數額罰款外,其他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滿六個月,其中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領域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滿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當事人,可以申請信用修復:
1.已經自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中規定的義務;
2.已經主動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響;
3.未因同一類違法行為再次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
4.未在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中。
(三)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用修復的條件
當事人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滿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依照本辦法規定申請信用修復:
1.已經自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中規定的義務;
2.已經主動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響;
3.未再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較重行政處罰。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施相應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申請提前移出。
四、當事人申請信用修復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信用修復申請書;
(二)守信承諾書;
(三)履行法定義務、糾正違法行為的相關材料;
(四)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信用修復申請和辦理的方式
當事人可以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市場監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也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http://sc.gsxt.gov.cn)在線提交申請。因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七條、《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一、二、三項規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符合信用修復條件的,向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修復信用。
信用修復不收取任何費用。
六、辦理時限
1.市場監管部門自收到信用修復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對“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并公示的;已經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的”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或者恢復個體工商戶正常記載狀態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作出決定。
3.對“已經更正其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公示信息的;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當事人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的”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或者恢復個體工商戶正常記載狀態的,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4.對行政處罰公示信息信用修復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用修復,市場監管部門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對不予提前停止公示行政處罰信息或者移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七、送達方式
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送達。
八、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科(政務中心窗口)3336809 3378200 釩鈦高新區分局3891112信用監督管理科3338565
東區市場監管局2237315
東區行政審批局3509020
西區市場監管局5551322
仁和區市場監管局2913715
米易縣市場監管局8185519
鹽邊縣市場監管局8656951
附:1.信用修復申請書.doc
3.企業申請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用修復材料清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