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征集2025年“標準助力共富”市級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的通知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5-01-1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落實《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攀枝花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攀委發〔2023〕3號)等文件精神,以標準化助力共同富裕試驗區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市市場監管局擬圍繞“四化同步”和“六大行動”,聚焦釩鈦鋼鐵新材料、清潔能源、陽光康養、現代商貿物流、現代特色農業、低空經濟等9大產業生態圈,氫能、康養產業、現代商貿、現代物流、現代種業、農產品深加工、低空制造及應用等21條產業鏈征集2025年“標準助力共富”市級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在全市具有廣泛的規范性、指導性和引領性;
(三)與經濟社會發展聯系緊密,且屬于政府職責范圍內的公益類標準;
(四)原則上應沒有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四川省地方標準。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應對接攀枝花市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需求,加強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分析和研制,注重填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空缺,健全和完善我市地方標準體系。
(二)有項目申報意愿的部門或組織(個人)向市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市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匯總審核后統一向市市場監管局申報。市市場監管局不單獨受理非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的項目申請。
(三)為確保標準質量和水平,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對征集的項目應按照系統性、協調性、科學性的原則進行遴選和評估,擇優申報。禁止通過制定產品質量及其檢驗方法地方標準等方式,利用地方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四)為提高立項評審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起草單位應做好前期調研工作,建議起草單位提前編制標準草案,科學合理確定立項項目名稱。立項項目正式下達后,名稱原則上不得更改。
(五)若申報項目涉及其他行業或他人成果的,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情況反映后,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應主動進行協調,并寫明協調情況與協調結果,協調未果的暫緩申報。
(六)為確保按時完成計劃任務,立項計劃下達后,應當在下達計劃當年內完成。未完成項目將予以撤銷,兩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三、其他事項
(一)各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將標準復審工作納入重點工作,對由本單位歸口管理的,發布滿5年的地方標準(附件3)進行復審。與當前法律法規或規章制度沖突、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技術進步、相關指標低于現行有效國家、行業標準或交叉重復、引用了已廢止標準等情況的標準必須提出修訂或廢止意見。對超過復審周期且未反饋意見建議的,我局將予以廢止。
(二)各市級行業主管部門于2025年3月28日前將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劃申報公函(公函應附項目申報表、項目匯總表,見附件1、附件2)、復審結論意見通過協同辦公平臺報市市場監管局。逾期不報或材料不齊、材料未簽署意見或蓋章的不予受理。無特殊情況年內不再增補立項計劃。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標準化科吳榮昌、李和凌
聯系電話:(0812)3343158
附件:1.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申報表.doc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