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 夸大產品功能,制造健康焦慮——這些會銷騙局你能識破嗎?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4-04-1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隨著人民健康意識的不斷提高,人們對飲用水質量的關注日益提高,部分商家抓住人們這一心理,夸大產品功能,制造健康焦慮,從而促進產品銷售。
案情簡介
攀枝花市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攀枝花蘇易云購電器銷售有限責任公司在攀枝花市西區清香坪街道13附1號到135號的商業鋪面組織大量老年人進行商業宣傳活動,宣傳的產品為一款名為“比弗麗”的凈水器,為了促進銷售,會前,當事人給每位參會人員發大米、牙膏等小禮品,以取得好感;會中,工作人員用自來水、農夫山泉進行電解實驗,自來水電解后產生了大量黑色漂浮物,農夫山泉和該凈水器凈化的水電解后變成了淡黃色,由此現場講師聲稱“比弗麗凈水器出來的水比農夫山泉的水還干凈,比自來水好的很多,自來水有400多的PH數值,比弗麗凈水器出來的水和農夫山泉水PH值僅30多點。比弗麗凈水器只是把雜質過濾掉,里面還有很多礦物質。長時間飲用比弗麗凈水器過濾出來的水,可以減少很多病癥,有益身體健康。”從而取得老年人信任;會后以大額優惠券、名額限制、贈送小家電等誘導老年人購買其產品。
經查,當事人講師在活動中所做的:“比弗麗凈水器出來的水比農夫山泉的水還干凈,比自來水好的很多,自來水有400多的PH數值,比弗麗凈水器出來的水和農夫山泉水PH值僅30多點”、“比弗麗凈水器只是把雜質過濾掉,里面還有很多礦物質,長時間飲用比弗麗凈水器過濾出來的水,可以減少很多病癥,有益身體健康”等宣傳無任何證據及實驗數據證明。當事人在2023年10月下旬7至2023年11月下旬共進行了3場商業宣傳活動,共吸引120名老年人參加,共計銷售比弗麗凈水器10臺,累計獲利2800元。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攀枝花市蘇易云購電器銷售有限責任公司在商業宣傳活動中銷售的比弗麗牌凈水器產品功能只有凈化水質功能,但是當事人宣傳過程中宣稱其凈化出來的水質具備預防疾病的功能,違反了上述規定,屬于在商業宣傳中對產品的功能作引人誤解的宣傳。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攀枝花市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擬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800元,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消費答疑
自來水電解后為什么會變黑?
自來水變渾濁的現象是正常的電解水反應。由于自來水中含有的鈣、鎂等離子屬電解質,電解儀陽極鐵棒放入自來水后,鐵被電解后溶于水中,形成二價鐵離子(黃綠色)、氫氧化鐵(灰色)、三氧化二鐵(紅褐色)、四氧化三鐵(黑色);而農夫山泉、凈化水電解質含量低于自來水,所以其電解顏色呈淡黃色。由此可知,其實“電解水實驗”并不假,只是推銷人員把實驗原理歪曲了,誤導消費者。
消費提示
1.購買家用凈水器時,從正規的銷售渠道購買,選擇質量有保障的品牌,劣質凈水器不僅不會起到凈化水的作用,還會對飲用水造成二次污染,危害人體健康。
2.要注意售后服務。要注意凈水器的關鍵耗材——濾芯。要明確產品具有幾級濾芯,每級濾芯的建議更換周期,濾芯更換是否有保障,包括廠家是否可提供更新濾芯和保修服務等,只有及時更換濾芯才能確保凈水機穩定的流量和良好的凈化效果。
3.建議仔細查看凈水機產品的銘牌標簽或說明書,確認產品是否獲取衛生許可批準文號,這是凈水機產品在市場流通的基本門檻。同時關注產品的關鍵使用參數(總凈水量、凈水流量),根據自身需求選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