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場監管局以“除”促“優”深化經營主體除名改革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4-05-1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強化“公示即監管”理念,拓展信用監管應用場景,在全省范圍內先行先試經營主體除名改革,探索“標識除名+信用提升+激發活力”模式,有效清除長期擠占社會資源的“僵尸企業”“失聯企業”等經營主體,推動實現監管效能倍增閉環。
(1)標識除名約束失信主體。選取西區作為試點區域,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2年且未報稅或繳納社保(醫保),經多次督促提醒仍未修復相關信用記錄的經營主體作出除名決定,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眾公示,約束失信主體不得從事與注銷或清算無關活動。截至目前,全市除名經營主體61戶,未引發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情況。
(2)包容審慎實現信用提升。對符合條件的“四新經濟”企業設置45天監管觀察期,通過除名方式減少企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信用高風險情形制約,督促盡快修復信用記錄。截至目前,全市“四新經濟”企業1.15萬戶,其中信用風險低企業0.44萬戶,占比38.62%,試點區域企業信用高風險發生率下降2.57%。
(3)釋放資源激發市場活力。“除名標記+信息公示”聯合懲戒,為合規經營主體提示交易風險,限制除名經營主體在投標競標、融資信貸、資質認定、授予榮譽稱號等領域活動。今年以來,通過釋放61組除名登記字號為登記資源,切實提升經營主體庫含金量和活躍度,有效警示3154戶經營異常主體,其中1198戶通過信用修復等渠道移出經營異常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