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 銷售假冒潤滑油,遭起!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4-03-1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不斷增加,汽車潤滑油需求量隨之提升,消費者一旦使用了假冒偽劣的潤滑油,不僅會磨損車輛機件,更會影響車輛正常運行,甚至引發交通事故,給消費者權益帶來損害。
案情簡介
2023年9月20日,米易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稱:“米易縣風行潤滑油經營部,未經許可擅自在中國石化潤滑油有限公司合成油脂分公司相同產品上使用了“長城”等商標”。經查,當事人銷售的“長城”牌潤滑油(含齒輪油、液壓油、柴油機油、鋰基潤滑脂、齒輪油等)均為侵犯“長城”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共計35桶,貨值金額10650元。
法律分析
當事人銷售侵犯“長城”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的規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的規定,米易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商品35桶,罰款10650元的行政處罰。
消費提示
1.在購買潤滑油時應在正規渠道購買,切莫貪圖便宜,購買明顯低于市場價的產品。
2.購買時要查看產品包裝和標識。標識標簽上應清晰標明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執行標準、聯系電話等。
3.各種潤滑油特性不一,不要混用,不要用低于廠家推薦質量級別的潤滑油,以免對車輛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