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市人大十屆四次會議第4號建議答復的函
發布時間:2018-11-2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撒志芳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全市電梯維護保養質量的建議》(第4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出臺電梯維保質量安全信用評價管理辦法等相關措施”的建議
市質監局借鑒南京等城市的管理模式,由攀枝花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協會聯合四川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協會共同制定《攀枝花市電梯維保單位星級評定管理辦法》,現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相關單位意見,預計2018年8月發布實施。同時,市質監局開展了電梯維保質量提升行動、電梯維保質量專項巡查等活動,并通過96933遠程監控中心加強電梯安全的監督管理,督促電梯維保單位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作業,督促使用單位按照“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要求管理電梯,著力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2018年5月10日,市質監局組織全市電梯維保單位召開攀枝花市電梯維保工作會,再次強調并規范維保工作。
二、關于“評定、公示電梯維保質量”的建議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及《四川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市推行了電梯維保公示制度,鼓勵維保單位制作電梯維保公示牌,逐步在全市3600臺電梯轎廂內進行張貼,對維保工作情況進行公示。同時,市質監局督促攀枝花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協會于 2018年8月啟動電梯維保質量星級評定工作,并對星級評定結果進行公示。
感謝您對電梯維保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