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市政協八屆六次會議第24號提案答復的函
發布時間:2016-11-30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市委:
貴委提出的《關于加強我市小區住宅電梯維護和管理的建議》(第24號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加強政府監管職能,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為推動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電梯安全體系,我們印發并積極落實了《關于加強電梯安全工作的意見》、《關于開展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和更新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同時,建立了電梯安全委員會和聯席會議制度,逐漸形成了電梯安全聯合監管體系,加強了住宅電梯生產、安裝、改造、維修、日常維護保養、使用等各環節的監管力度。
二、健全安全責任制度,督促落實電梯安全主體責任
一方面加強了對電梯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通過嚴格檢查督促電梯使用單位健全機構和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另一方面,依托全市特種設備安全培訓機構,廣泛開展電梯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提高電梯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管理能力。今年來已累計培訓電梯安全管理人員800余人,全市主要住宅小區物業均已配備持證的電梯安全管理員。
關于定期向社會公布電梯受檢結果,曝光不合格單位和超期設備的建議,我們參與了全省電梯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評價體系建設,參與修訂相應的評價制度和星級評分規則,將把電梯的受檢結果、電梯安全運行、電梯維保及日常管理等情況,一并納入對電梯使用單位和維保單位的評價體系當中進行考核。待制度體系建立后,我們將依托攀枝花市特種設備遠程監控中心運行和收集的大量數據,開展對全市電梯使用單位、維保單位的考核和星級評定工作,并依法依規向社會公告。
三、規范電梯運維行為,支持發揮專項資金作用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四川省財政廳聯合發文要求進一步發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在老舊小區和電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市質監局會同市住建局、市財政局等單位研究了相關政策措施,并已著手落實。制定電梯維保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建議,市質監局與市物價部門會商研究,認為電梯維保是一個完全市場化行為,維保價格是根據市場化原則確定的,統一維保價格在全國范圍內都沒有先例,我市相關部門不具有相應的權限,解決困難較大。市級相關部門正在多方呼吁,積極爭取,希望得到解決。
四、強化日常監督管理,開展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
(一)加大電梯日常監管力度。結合當前全市開展的“電梯安全攻堅戰”專項整治行動,以攀枝花市特種設備設備智能化監管系統為數據支撐,推行動態分類監管模式,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小區電梯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行動。行動中,各級監察機構重點從落實電梯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電梯安全管理制度、排查消除電梯安全隱患情況等三個方面開展整治工作,加強監管力量,提高監管工作的有效性和準確性。目前,全市質監系統已累計出動人員150余人次,對全市公共場所、重點小區的70家電梯使用單位開展了現場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存在安全隱患、工作不到位的單位依法下達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5份,責令其限期整改,落實責任,消除安全隱患。
(二)專項整治電梯維保質量。按照質量對標提升行動的要求,結合我市電梯維保質量工作現狀,市質監局已安排部署專項整治工作,通過開展使用、維保質量信用體系建設,運用96933遠程監控平臺等,以市場手段和行政執法相結合的方式督促維保單位加強自身管理,提高維保工作質量。
(三)建立三級救援體系。攀枝花市特種設備遠程監控中心建立了“一鍵報警、三方響應、三級救援”的處理機制,實現了電梯使用單位、法定維保單位、監管部門三方實時響應。同時,依托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協會,建立了8個二級救援站點,為電梯應急救援二級救援隊伍;市質監局還與110、119、120等救援機構合作,建立了三級救援機構。截至目前,中心已累計撥打、接聽各類電話16000余通;收集全市電梯維保信息17000余條;處理應急事件353宗,其中困人報警183起,故障報警170起;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平均用時15.5分鐘,比國家規定的30分鐘大幅度縮短近50%。
五.注重安全宣傳教育,開展“電梯安全宣傳月”活動
將5月確定為“電梯安全宣傳月”,通過開展電梯安全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校園、進家庭“五進”活動,在全市范圍開展了廣泛的電梯安全知識宣傳。目前,已累計發放宣傳資料8000份,電梯安全知識講座7場次,發送電梯安全知識短信10000余條,在5家主要新聞媒體開展了電梯安全知識的宣傳報道,獲得了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
感謝貴委對電梯安全監管工作的關注,請繼續關心和支持我市電梯安全監管工作!
攀枝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