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市政協九屆三次會議第39號提案答復的函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2019-11-2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XXX市委:
貴委提出的《關于工商和稅務部門建立完善公民身份實名登記認證機制的建議》(第39號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工商、稅務完善實名認證機制”的建議
(一)全市市場監管部門開展工作情況
1.全面推進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為有效防控冒用他人身份騙取企業登記注冊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原工商管理部門)在2017年6月上線全程電子化登記系統,充分利用電子化、網絡化的優勢和特點,對現有企業登記模式進行流程再造,規范登記文書格式,通過申請人外網申請--工作人員內網審核--審核結果外網反饋運行模式,實現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2017年9月,原市工商局配套出臺《攀枝花市工商局關于推行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工作的實施意見》(攀工商辦〔2017〕134 號),實現了全市所有區域范圍、各類市場主體、各種業務類型“三個全覆蓋”
和“零見面、無介質、無紙化”,建立了比較成熟的線上身份驗證(申請人需要進行臉部識別認證,與公安機關身份證管理系統進行比對通過后,獲取身份識別賬戶及密碼,方能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和電子簽名機制,全程電子化成為深化改革、優化服務、強化企業登記職能的重要抓手。
為廣泛推廣使用全程電子化登記,結合工商注冊登記與基本賬戶審批“一站式、一網通”綠色服務,2018年4月,我市舉辦了全程電子化登記培訓,暨開啟銀行網點企業注冊登記代辦模式,對各縣(區)登記窗口、第一批合作銀行網點、中介機構等人員等50多人進行了培訓。
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雖不能完全取代線下登記窗口書面申請辦理登記的模式,但新技術和新系統的實名驗證機制證明依靠技術手段能夠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騙取登記的行為,為今年線下實名驗證系統上線積累了技術層面和操作層面的豐富經驗。
2.全面開展登記身份管理實名驗證工作。今年3月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完成“全國企業登記身份管理實名驗證系統”系統對接,實現線上線下實名驗證全覆蓋,在為企業提供便利化服務的同時,有效防控冒用他人身份騙取企業登記注冊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目前,全市全面實行線下登記身份管理實名驗證工作。該系統便捷高效,相關自然人只用一部手機,即可隨時隨地下載總局APP進行個人身份信息驗證注冊,并可以按個人意愿方便快捷的設定“是否參與工商登記”和“有效期”。本地登記系統在辦理業務時對相關自然人驗證注冊和表達意愿等方面進行聯網查驗,既實現了實名驗證要求,又兼顧了“便民服務”。該系統還做到了人員和業務范圍全覆蓋,充分發揮實名驗證的功效,辦理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等各類業務時,涉及到的公司股東、發起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和委派代表,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企業的委托代理人、聯絡員等自然人均需進行實名驗證。對于身份信息無誤但確實無法通過驗證的,保留人工核驗方式。實現身份信息“一經注冊驗證、全國聯網應用”,為企業和群眾提供便捷、安全的實名注冊服務。
(二)國家稅務總局攀枝花市稅務局相關工作情況
1.實名辦稅基本情況。為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精準打擊涉稅違法行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省局統一部署,市稅務局于2016年正式啟用金稅三期系統實名認證功能,規范推進全市實名辦稅工作。實名辦稅對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前,將其辦稅相關人員的實名信息提交稅務機關采集和驗證;其采集的人員范圍包括納稅人的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稅務代理人和經授權的其他人員;其采集的實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證件所含其他信息、移動電話號碼、人像信息等;其采集的主要方式包括辦稅服務廳現場采集和網上辦稅廳手機采集。目前,納稅人在辦理下列涉稅事項時,需驗證實名信息:確認、變更納稅人登記信息,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發票領用,發票代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注銷登記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提供納稅人登記證件、辦稅相關人員身份證件方可辦理的涉稅事項。
2.實名信息運用情況。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的改革精神和國家稅務總局“還權還責于納稅人”的改革思路,市稅務局在全面推行實名辦稅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一系列以納稅信用為基礎的工作舉措,進一步轉變稅收征管方式。一方面,按照“納稅人自主辦稅、自負其責”的原則優化納稅服務工作,先后推出稅收優惠以報代備、稅務登記簡化注銷、三方協議網上簽辦等納稅服務舉措,有效保護誠實守信納稅人合法權益,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降低納稅人辦稅成本。另一方面,以風險管理為導向強化事中事后管理,將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屬于非正常、稽查黑名單、確認虛開發票、涉嫌虛開發票、走逃失聯、登記信息虛假、異常納稅人關聯、其他異常等八類納稅人實名辦稅信息納入異常納稅人名錄系統管理,通過實施辦稅阻斷倒逼失信納稅人依法辦稅,實現對涉稅違法的有效懲戒和精準打擊。
二、關于“加快與公安部門信息共享建設”的建議
(一)工商登記身份實名認證與公安機關身份證管理系統對接共享
目前,全市市場監管部門使用的企業開辦一窗通、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業務系統,均實現與公安部門身份證管理系統對接。辦理營業執照時,申請人需要進行臉部識別認證,與公安機關身份證管理系統進行比對通過后,獲取身份識別賬戶及密碼,才能申請辦理營業執照,進行電子簽名等。
(二)認真履行“雙告知”,加強涉企信息歸集工作
市政府印發實施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攀枝花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及法人基礎信息數據庫共享協作聯席會議的通知》和《攀枝花市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為我市企業信用信息庫建設提供了組織和制度保障。通過會議培訓、公文發函、上門指導等多種方式積極推動市、縣(區)兩級政府相關部門使用“四川省政府部門信息共享及監管協作平臺”,統一歸集涉企信息。啟用云MAS短信平臺,進行“雙告知”輔助提醒。截至7月8日,該平臺上有11552條行政許可記錄,628條行政處罰記錄,351條抽查檢查信息已自動推送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歸集于企業名下,為實行聯合懲戒夯實數據基礎。
(三)建立實名辦稅信息共享機制
在實現實名辦稅信息內部縱向深度運用的同時,還逐步與全市相關部門及各金融機構搭建實名信息共享渠道,實現實名辦稅信息橫向廣泛運用。推出守信聯合激勵舉措。向社會公開納稅信用A級“紅名單”納稅人信息,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稅收營商環境;與建設銀行等10家金融機構實現“征信互認 銀稅互動”戰略合作,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與發改、經信、科知、商糧、黨務等部門建立納稅信息交換機制,為守信納稅人參與資格認定、先進評選和經費申請等活動提供納稅信用支持。共建失信聯合懲戒渠道。向社會公開重大稅收違法案件“黑名單”當事人信息,讓失信納稅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與市場監管部門建立“僵尸企業”清理機制,依法打擊懲戒走逃失蹤登記主體;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公開涉稅行政違法納稅人處罰信息,有效震懾涉稅違法行為。健全身份冒用申述機制。與市場監管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法院共建身份信息共享機制,對主張身份信息被冒用的不同類別當事人,按照市場監管部門、人民法院行政確認或出具個人聲明及公安機關接報案回執等不同方式,可準予修正稅務實名認證信息,從而有效解決金稅三期系統實名認證功能上線前發生的冒用身份辦稅歷史遺留問題。
(四)公安部門加強重錯假戶籍人口數據的清理核查工作
為防止戶籍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冒用,確保戶籍人口數據的真實、準確,2017年以來,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廳統一部署,全市公安機關持續開展重錯假戶籍人口信息的清理核查工作。先后在全市范圍開展了人口信息可疑問題數據清理核查、死亡應銷未銷戶口清理核查、疑似重戶問題線索清理核查等專項行動,截止2019年5月,共糾正問題人口數據1036條,糾正身份照片采集錯誤104條,清理黑白相片戶籍信息1877條,注銷死亡應銷未銷戶口1830條,清理核查疑似重戶問題線索10008條,注銷重復戶口1772條。目前,疑似重戶問題線索清理核查仍在開展中。
(五)公安部門加大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行為的打擊處理力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018年全市公安機關共查處違反居民身份證戶口管理規定行政案件4起4人;查處違反暫住人口租賃房屋管理規定行政案件78起78人,警告17人,罰款61人。
感謝貴委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