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1年度攀枝花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貼資金的通知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2-06-1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各縣(區)市場監管局,有關銀行,有關單位:
為激勵和引導我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依據《攀枝花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攀枝花市市場監管局決定開展2021年度知識產權金融資助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攀枝花市行政區域內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并取得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企業。
(二)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以知識產權為質押物向金融機構質押并已獲取貸款的項目。
(三)與攀枝花市知識產權局簽訂了合作協議的科技銀行或在攀枝花市開展了科技和知識產權信貸業務的銀行、小額貸款公司。
二、資助標準
(一)辦理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的企業可獲得以下補貼:知識產權評估費給予 50%的補貼;知識產權保證保險保費給予 50%的補貼;知識產權質押擔保費給予 50%的補貼;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利息給予 30%的補貼,且一個企業的年貼息額度最高不超過 10 萬元。
企業從其他途徑獲得上述財政補貼的,不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補貼。
(二)經認定備案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直接貸款對合作銀行按貸款總額 1%給予獎勵,間接貸款按 0.5%給予獎勵。
三、申報方式及時間
(一)申報方式及所需材料:
1.攀枝花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貼資金申報表
2.營業執照副本和稅務登記證書
3.國家知識產權出具的《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書》或《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證》
4.貸款合同、質押合同和知識產權評估合同
5.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發票復印件
6.辦理人委托書及身份證
7.購買了知識產權保證保險或辦理了擔保業務的需提供保險合同或擔保合同,以及保費或擔保費收據復印件
8.申請貼息項目,需提供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和利息支付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審核和復印件(加蓋公章)一式三份,報送到市場監管局617室市知識產權服務中心。同步報送電子文檔,電子郵箱:pzhzczx@163.com 。
(二)申報時間: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要求
(一)申報單位確保材料真實有效、準確無誤;
(二)同一單位當年相關金融資助政策不得重復享受。
(三)在項目申報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國家相關法規予以處罰,追究相應責任。
聯系人:畢宏 楊秀玲 電話:0812-3327741
地址:攀枝花市東區三線大道北段106號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8日